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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春天有个约会

希望你如我一般肆无忌惮、恣意地活着,坚持按着自己的本心去爱我所爱,毕竟我们的人生不会因为某些人的否定就不精彩了。
November 13

关于人肉

从来不去天涯,但是从狗狗论坛直播天涯的人肉上海交行某男掐死老婆然后跳楼身亡的小三、让我觉得这人肉真的还是得有个制约才好。

好像迅速的人肉出了小三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其间居然有错误地把不相关人的身份证号码也人肉出来了。

靠!谁给你等这般人肉的权利啊?公民个人的相关信息在任何知悉的单位部门都是不可随意查询的,我要是被人肉的那人、一定要反人肉-人肉出到底谁泄露这些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的。

又:狗狗论坛在这件事上、人肉的和支持人肉的基本上全是已婚/已有稳定男友/被小三成功拆台的女性,直播的那位更是感同身受、以至于有人回帖问跟她是不是亲戚;男性回帖的却少见指责小三的。有智慧的人应该由此悟悟为什么男女大不同,可惜、大多数女人都防微杜渐地预演自己被攻击的场景,却忘了堡垒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男人心里有底
小三也没机会
说实话
人肉小三
真挺无聊
男人/女人要捍卫婚姻
应该做到永远审视自己而不是指责别人”

“祝所有义愤填膺人肉小三的人都婚姻美满家庭幸福”------------------------------我的回帖

PS转一篇文章、个人觉得和人肉有异曲同工之妙。

别把道德义愤变成一种伪善

2009年11月13日 08:36中国青年报

一名叫小俊的广州五年级小学生正在街头玩耍,突然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绑匪掳走,当晚小俊的父母被勒索100万元(《广州日报》11月12日)。搜狐网在转载此报道时,主标题称“路人无一施以援手”,道德义愤跃然网上。

查《广州日报》,其报道引述小俊玩伴的话说,当时“路上还有几个大人,可并没有伸出援手”。记者只是在报道中,顺便提了这么一句,恰有几个大人在旁且未伸出援手,也是事实。两名绑匪骑摩托车来,抓起小孩一溜烟就跑了,有可能几个大人根本没反应过来。除了“客观报道”,记者也未作评论。

但以“路人无一施以援手”为标题,作为对整个事件的画龙点睛,道德评判就非常明显了。言外之意,路人本应该见义勇为,施以援手。有人骑摩托车掳人,只在眨眼之间。在这眨眼之间,要路人回过神来扑上去制止,意味着人们得时刻绷紧“阶级斗争”的弦。对于太平盛世的人来说,这显然是一种苛求。

突出“路人无一施以援手”,或许只是标题党的惯用手法,但在当下有关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报道中,它又是一种“老调”,时不时在人们耳边回响。比如今年8月,成都“美女村官”车娅婷街头被殴致死,媒体报道“群众冷漠围观”。前不久古城荆州三名大学生勇救落水小学生而牺牲,也有媒体以标题报道“英雄大学生出事时百人围观”。

报道“群众冷漠围观”,目的应该在于引起道德义愤,形成一种见义勇为的社会舆论。这是类似报道的好处,也意味着道德义愤有其积极意义。但任何事情都是过犹不及,如果道德义愤泛滥起来,本身就说明我们的社会道德堪虞。大家都有道德义愤,但按照媒体报道的口径,大家又总在“冷漠围观”。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一边对别人的“冷漠围观”道德义愤着,而自己也“冷漠围观”着呢?

道德义愤占据道德的高度,但其中的义愤也许意味着,我们以狂热或偏见代替了现代社会特别需要的理性。围观一般被称为“冷漠围观”,但“围观”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有人落水了,需要有人见义勇为,但并不需要上百人一齐跳入水中,这时候必然有人“围观”。有人水性很好,但不救人,他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些人确实不识水性,“围观”只是他的一种本能的人性反应。

当人的生命及各类财产遭遇危险,我们如何来应对?道德很可能是一个次要因素。在现代社会,我们首先是通过国家以法律与司法等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是由公安机关等提供及时服务。即使有民间救援,也在一定程度上组织化、专业化了。保安公司,现在是非公共空间安全的保卫力量。志愿者组织,活跃在救火、海上救援、滩头救援等现场。这是社会的一种理性化趋势,它逐渐减少了社会对见义勇为的需求。

我到荆州大学生救人现场采访过,发现百米外的江岸上就是“水上救援基地”,那里有冬泳队员和成堆的救生圈。而在江滩上,政府除立了一块“此处经常淹死人”的恫吓牌外,并未提示人们如何求救。在现场可以强烈地感到,需要改进的只有两点:一是政府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二是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教给小学生安全知识,教给大学生救生与救人的方法。

在现代社会,道德跟以前一样,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粘合剂。我们应该提倡见义勇为,但所谓“围观”也应当是被允许的,不可能所有人都时时处处见义勇为。特别是,我们不能让道德义愤淹没了社会理性,使我们偏执于人的美德,而忘了与安全有关的制度与设施建设。

October 29

灯下黑

(ZT)“反贪”传唤 恐吓记者——检察院被上级批评后道歉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曹勇 发自湖北武汉
2009-10-28 21:31:31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36589

湖北《长江商报》一名记者,其报道触犯了江岸区检察院有关官员,遂收到了署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检方多次以此威逼记者,欲诱其接受传唤。
这名记者被迫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引起了中宣部、最高检的高度关注。湖北省对此事作出了调查,证明记者是清白的,江岸区检察院的官员被有关领导严厉批评。检察院遂作出道歉,而那位记者至今还存在失去工作之虞。

离奇传唤
“我只是作了一个报道,怎么就成了贪污犯了”
记者姚海鹰踟蹰着,在外溜达了一晚,最终还是没敢回家。
当天是2009年的9月15日,一个令他心惊肉跳、永生难忘的日子。下午,他的家人去他就职的长江商报社,从等候在那里的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玮、潘春生手中,带回了一份编号中带有“纪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限他3天内到该院办案区接受询问。
原因,通知书上说得明白,9月4日姚海鹰在《长江商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的调查》的报道——江岸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检察长张振国看到报道后,怒不可遏,从楼上冲下来,将报纸摔到桌上:“怎么会让这篇报道出来,是谁给记者提供材料的?给我好好查!”该报道质疑了江岸区检察院积极介入报道所涉的那起案件的诉讼程序,并质疑了江岸区检察院起诉书中提到的关键证据的一系列事实。
两名检察官原定于当天将姚海鹰从报社强行带走,之所以扑空,是因为姚海鹰和他的家人已察觉到不妥,家人劝阻了姚海鹰前去报社和检察官会面。
之前的一个星期里,江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找过他多次:先是由起诉科的检察官打电话到报社热线、总编室,通知他接受调查,然后就是身为检务督察室正副主任的潘春生、张玮两次直接到报社总编室要人,他们语气强硬。姚海鹰回忆,当时认为自己没有什么不干净的行为,去趟检察院何妨,这期间姚海鹰恰好出差在外,在一次通话中答应回来后就和律师一起去检察院。他的家人和一些朋友也都持相同观点,认为他还是及早去检察院解释一下为好。
9月15日早上,姚海鹰又接到电话,要他立即到江岸区检察院。姚海鹰答应尽快到区检察院,下午潘春生、张玮两检察官就带着填好的询问书直奔长江商报。
姚海鹰并不十分清楚这个询问书究竟意味着什么,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去检察院。他的一个律师朋友看了询问通知书,大吃一惊:检察院是在借询问的名义实施非法传唤!说它非法,是因为没有被告知,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询问通知书所涉事项已经刑事立案,没有立案就没有所谓的侦查人员和证人,就不应该发出询问通知书;另外,长江商报社和姚海鹰本人均不在江岸区,江岸区检察院不具备刑事立案管辖权。“检察院绝非把你当作证人向你了解情况,而是将你当作了犯罪嫌疑人在整,你去检察院凶险呀。”
“很荒唐,我只是做了一个报道,怎么就成了贪污犯了?”姚海鹰说,他发现,这份传唤书中写着“纪贪”两字,检察院解释是“反贪”。初始他感到愤怒,继而他害怕了:“幸好9月15那天我没去报社,否则我就不能站在这里说话了。”他决定,不能听从江岸区检察院几个人的摆布,不能让自己变成他们砧板上的一条鱼。
姚海鹰的行踪开始飘忽起来,晚上12点之前,他绝对不敢回家。“我从没觉得我自己的家门这样暗藏杀机。”他说。他只能偷偷地回家,每次到家门口时,先躲在暗处,家人查看确认安全后他才敢闪进屋子里。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检察官们给姚海鹰打电话、发短信:“你不要把事情想得太简单,请你老老实实到检察院来接受调查”,“你回避不了的,我们一定要找到你”等等。短信进一步证实了是针对报道的——“你报道的事情很严重,我们不想找你,这是领导交办下来的工作。”
姚海鹰打电话请求,能否用书面材料回答检方的询问,遭到了拒绝。“这更加证明,他们的目的只想逮住我,我就失去了说话的机会。”姚海鹰说,就在询问通知书发出的第二天,报道涉及到的那起案件一审宣判,被江岸区检察院指控的11名工程师中有4人被判有罪。

威逼报社
抓住人后慢慢找证据?
姚海鹰向《长江商报》求助。
一位报社领导表示:记者的新闻报道是职务行为,报社应该保护记者的人身安全,不能随便让记者去接受调查,有什么情况应由组织出面。他发短信给姚海鹰:“我有义务保护自己的记者。”他又打电话给姚海鹰的家人:“请你们放心,报社作为一级组织,会和对方进行沟通,确保记者的人身安全。”
另一位报社领导认为:如果仅仅因为报道本身,相关部门无权、无理由传唤记者接受调查。既然如此大张旗鼓地坚持要传唤记者,就应该说明理由并拿出记者违纪违规的具体证据来。
江岸区检方找到报社主管部门湖北长江传媒出版集团,指责报社袒护记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调查,集团领导责令报社妥善处理该事件,要求报社迅速与江岸区检察院正面交涉。
9月22日上午,报社总编室和江岸区检察院张振国检察长通电话,张在电话中显得十分恼火,不愿多谈。当天下午,报社三位领导赴江岸区检察院面见检察长,想了解“传唤”记者的真正原因。张检察长不谈原因,责问:“我们在所有部门都是畅通无阻的,为什么在你们《长江商报》就行不通?”他语气强硬,“如果你们继续不配合,不把记者交出来,我们将采取下一步措施。”
9月25日,江岸区检察院再次提出,可让报社派人陪记者一起到该院办案区接受调查,报社拒绝。随后报社向江岸区检察院发公函表明态度:一、报社应该积极配合检察院的调查工作;二、报社也应该保护自己记者的合法权益,记者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报社不能违背记者的意愿,强迫记者到检察院接受调查;三、请对方出示“传唤”记者接受调查的确凿证据和理由。
对此,张振国检察长指派潘春生向报社转述了两点意见,:一、要报社继续配合安排记者接受调查;二、目前暂时没有证据,要找到记者调查后才清楚。
抓住人后慢慢找证据?姚海鹰说,这第二条意见让他毛骨悚然。
姚海鹰说,面对江岸区检察院的一系列行为,《长江商报》高层在初期有礼有节,不卑不亢,体现了一个媒体人应有的操守,他“既感且佩”。

被迫上网
“姚海鹰先不要写稿了”
事态在国庆后发生了急剧转变。
10月12日,潘春生给报社领导发短信,“我们要见姚海鹰”,连用了三个感叹号。这三个感叹号让报社的领导们又绷紧了神经。恰在这时,按相关规定,报社一些领导的任职考核期即将来临。
当天中午,报社高层就开始探讨“姚海鹰是不是先不要写稿了”,因为“让姚海鹰的名字继续出现在报纸上,检察院会认为我们有意跟他们作对”,尽管有些高层反对,但姚海鹰还是接到了通知,在事情没有解决之前,他就不要写稿了——姚海鹰认为这是一种婉约的说法,实则是,他的工作就此暂停了。“检察院太强势了。”报社一位领导如是说。
姚海鹰很难过。他想听到这样的说法:给我们一段时间来处理,在这段时间你不要写稿了,就拿底薪吧,忍忍就扛过去了。但没人这么跟他说,“我感到天下之大,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东西”。
10月15日中午,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在无助和失望的心理下,姚海鹰在网上以“长江商报记者: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因新闻报道非法传唤我”为题,发帖披露了自身遭遇。
帖子迅即被转载,在网上引发热议。当晚,报社召开紧急会议,作出了两个决定:一、向江岸区检察院发函,说明这事是记者个人行为,不是报社领导指使,与报社无关;二、立即向各网站去函,说明“我报记者所说内容严重失实”,要求各网站撤销帖子,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有了解此事的武汉媒体从业者认为,报社之所以对姚海鹰的态度不一,是因为报社高层感到的压力,并不一定亚于姚海鹰。

检察院认错
“我们没有对他立案侦查,现在当面赔礼道歉”
沸沸扬扬的网络议论引起了北京的关注。10月16日,中宣部、最高检责成湖北省省委宣传部以及湖北省检察院对此事作出调查;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江岸区检察院官员被有关领导严厉批评。
当晚,江岸区检察长张振国率两个副检察长,面见姚海鹰,一位报社领导居间调停。姚海鹰提出条件:必须书面向报社及他本人道歉;必须撤回以反贪为理由的传唤通知书;必须书面保证,不得以此事影响他的工作和学习。
检察长张振国同意,也提出了两个条款,姚海鹰要承诺不得把检方道歉内容、道歉书公布于众;写个说明,姚海鹰采访资料的获得,跟江岸区检察院无关。
姚海鹰觉得这两个条件提得很无理,但最终同意了。17日晚8点,张振国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一行人,带着公章与姚海鹰的家人见面,在报社几位领导的见证下,最后由江岸区检察院出具了一份含有道歉内容的“情况说明”:一、我院在给长江商报社记者姚海鹰先生依法发出询问通知书后,因沟通原因,给姚海鹰先生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与压力,我院深表理解和歉意;二、鉴于姚海鹰先生同意配合我院的调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情况,我院再无必要使用询问通知书,故将询问通知书予以撤回;三、我院将不再就此事找姚海鹰先生调查。
姚海鹰对江岸区检察院把非法询问通知书说成“合法”很不满。其间,姚海鹰家人专门问了张振国两个问题:
姚海鹰到底犯什么错了,为什么步步紧逼抓他?张答:姚海鹰没有问题,这是个误会,是我们在工作时不谨慎……我们没有对他立案侦查,现在当面赔礼道歉。
报社有关领导同时也作出承诺,不因此事影响姚海鹰的工作,不事后打击报复。
10月20日,姚海鹰恢复工作。但三天后,他在全体采编大会上被有关领导批评了一个小时,他的工作在实际上又被暂停了。
姚海鹰说,但此事至今让他心有余悸。他回忆,在检察院提交书面道歉当晚,检察长张振国说:“如果你们把今晚的事情讲出去,别有用心的话,就是犯了煽动闹事罪。”

别让刑事诉讼打压记者成为潮流
某些官员动用权力对记者进行刑事打压有泛化的趋势
就姚海鹰的遭遇,知名新闻侵权诉讼律师周泽认为,这是一起滥用公权恫吓、打击记者,粗暴践踏公民批评、控告权利的事件,其间也显示出,有关官员滥用权力的恶劣后果已经到了让媒体噤若寒蝉的地步。
周泽认为,综观近年新闻维权,总的趋势是,案件总数在减少,刑事案件在增多。
近年来,一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官员、公权机构被曝光后,动用权力对记者进行打压有泛化的趋势,全国各地接连发生以诽谤、损坏商品声誉、敲诈勒索等罪名对记者采取强制措施的事件,有的记者甚至被判刑,媒体也遭到整顿,新闻记者的处境更艰难。
这说明,某些官员对通过民事诉讼打压记者已失去兴趣,认为通过刑事方式更能及时、有效地达到他们阻止、抵制舆论监督的目的。

October 12

(ZT)涛哥的车

交警同志,向你反映一个情况,2009年10月1日上午10时许,一辆牌号为京VO2009的红旗牌小轿车,从天安门中华门开出,压双实线,违规掉头,沿长安街逆向行驶,车内人员还将半身探出车外,并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希望严肃处理。

您好,同志:经我局同志调查核实,对方人太多,飞机大炮坦克都带来了,手下有全球最大的社团,本所内部也大部分都是该社团人员,实在招惹不起,敬请忍气吞声!

交管局答复:已处理,在天安门城楼罚站2小时。

October 02

暴打林大龙

我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它拖得像块碑一样的倒下。

如果当时手里有把菜刀、我一定会砍死它的。

手掌、胳膊、膝盖全被擦伤擦破了,手心的皮被直接磨掉一层。

拎进单元门我就暴打它一顿,不解恨;回家了又撵得它团团转、继续拿鞋底抽它;警告谁也不许喂晚上一顿给它-我让你吃饱了喝足了好把我撂倒是吧。

气死了!

September 27

华谊过会

家富富侨也要上会了吧、冯小刚黄晓明都别神气、人家郭家富真要上了我肯定捧他-电影我看盗版的也挺不错、可是洗脚还就是富侨洗得好哈!

剪头的擦鞋的、都好好干,前途大好啊!

面窝、油条、热干面、广阔天地,大有可为!

 

PS(ZT)北大的猫不是普通猫、还会听课了

会和人长时间的对视,沧桑古义镌入人的眼帘,不知他怀着怎样的心事。

看到喜欢的人偶尔也会降低身段

这猫上课很有品,一般的烂课不来听,听的哲学类和艺术类的比较多。老师讲到梭罗的超验主义自然观时,他微微摇了摇头。

这只断尾的老猫,最早04年入学那年就曾在一教碰到过。任尔抚摸逗趣,他都淡然处之,对我们这些顽童非常宽容,俨然一位宽厚长者。

自己打拼生活,从不依赖人。用完水龙头不忘关上.不过确实老了,身形像个烧鸡。

北大猫多了去了,但这位猫绝对是最博学的一位。电教,理教和一教都是其活动范围,经常上着课就踢门进来了。图为其笑看刘海洋事件。

从来不食嗟来之食,一般看看,再拿爪子把食物推回去。

有时候比较高调...

这些都是北大同学自己照的,不是ps的...有这个技术在教室里早就p个东北虎了..

我曰:无怪乎甘地说对待动物的态度反映了民族的文明程度,厚德载物、有容乃大-北大、真的服了你!

September 26

不关我事啊

毛新宇说要将毛主席的诞辰忌日都列为法定假日,想复辟啊?这孩子、爹妈都不在世没人管犯混不是。虽然毛主席是我最崇拜的人、但是你可真印证了我家老毛常说的-一代英雄一代猪。

还有计划生育是国策你知道不、你爷爷倡导的、可你凭啥就生两个啊?再说你第一个是儿子啊、老毛家已经后继有人了啊、凭啥还生?党国看你爷爷份上厚待你、那你就低调点行不?别还真的自恃天子后人总是SB样忘形的说些四六不着的话行不?

真是、气得我、太给你爷爷现眼了!

PS昨天做操做得太累了、早早睡了、忘了最后还款日;一早惊记起、还款后打电话给银行,客服说给我处理一下、不影响信用。靠、差点!

September 23

昨天又有同学找到我

号码不在我的通讯录里。我一接她就报上名来了。喔、上次联系都三年前了。

说有合同吃不准、要拿给我看看,我说不用跑一趟那么麻烦、发我邮箱就行了。

接着问我跟其他同学有联系没、我想起前几天找到我的那位同学也是她的初中同班、就随口说有啊、她热情洋溢找我要了那位同学的号码。妥善起见、我在告诉她之前征求了那位同学的意见、答曰没问题。

下午那位同学给我发来短信:她也找你借钱了的吧?

我说没啊、我要知道是要借钱、压根就不会把其他人号码告诉她的。

然后我被告知:她找那位同学借钱、说她妈癌症要动手术、我答应借她一万、那位同学借她五千就够了...

晚上又收到那位同学短信:她还在打听其他同学电话要借钱、她疯了吧?

September 17

进入过节状态

轻松哈、开始随心所欲了。 正好这半个月武昌六条路限行、看了看-完全是为限制我而量身打造的,得、我仅只单号过去、正好!

保养车车(把被擂的地方顺便去修了)、昨天就开去弄了、明天拿车。

下个礼拜去看牙医、今年的牙齿保养任务要在月底完成。

最重要的-剩下十几天、把股票盯好了、该卖的卖了。(快乐要回了、我心里又有底了,耶!)

PS哆啦A片儿的笑话、以飨:

刚刚在外面吃饭,听到一对小情侣在说:男:见过大爷手淫没?女:今晚手淫。我想了半天才弄懂:说建国大业首映……

September 11

都是折腾

一个中学毕业后就没联系过的同学找到了我-手机那头的声音过了10多年还是让我一听就认出了。寒暄半天末了蹦出一句-我要离婚。我异常平静-我隐约猜到这样费尽千辛万苦找到我的都是闹离婚的。下个礼拜吧、见面聊聊、那啥-把你不高兴的事说出来让我高兴一下,哈哈哈!

昨天删了个QQ好友。资料显示女、18岁,我就没这么个好友啊、好像中毒一样的每天一次要我点她的签名,看了看聊天记录也是空白(偶的QQ重装过、很多好友虽然都没聊天记录、不改名字我还是知道是谁的),我问话也没反应,非删不可。今天把好友全部浏览一遍,呃、晓风不见了……(这个猪头肯定号被盗了、活该、不能怪我喔!)

PS昨天高速上真惊险、今天想起还是冷汗直冒、我都觉得要挂了-前面一辆大货灯都不打就要超车、我们在后面不停按喇叭丫都还是要往左来,我都觉得车头就要碰上车尾了、最后一刻丫往右边去了、真过来我们车肯定刹不住的。看来我以后还是要遵守铁律-不坐副驾驶位子。

September 02

睁眼or闭眼

今天我咯应了一天。

早上随手点开了某狗友的blog,看得我弹弹震-她妈6月份才心脏病发走了、怎么看着好像LG也刚刚没了啊?这么突然、难道是车祸?她可刚怀上孩子咧!

我果然很8,在论坛上发站内跟人打听,收到线报如下:

她LG自杀了
应该是上个月中旬的事
她LG嫖娼被公安局处理了
放回来后她不依不饶的闹
加上家里家外亲戚朋友的议论
她LG压力太大
于是在公司吃了安眠药
死在公司了
她由于受了极大的刺激
胎儿状况也不太好
医生建议流掉
所以三个多月的胎儿也做掉了

靠、多大点事、就能闹出人命来?

我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她会不会后悔:

1、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公安局能处理成什么样啊、不就拘留几天或者罚款么?她LG估计当时傻掉了、也不做做JCSS的工作、多罚点钱好回家呗。关几天也是通知家属不会告诉单位,估计这个蠢婆娘(原谅我、本意不是要骂人、只是觉得太不至于了)给闹大得不可收拾了。她LG我见过,去年两夫妻到武汉来的时候和虎牙他妈一起碰头过,清瘦戴副眼镜、腼腆内向、还像个在校学生,那样子我都可以想见寻死是很合理的-没法做人了!

2、嫖娼从夫妻感情方面来说、还是要区别于一夜情和小三的。

嫖娼就是拿钱买痛快嘛、纯属解决生理需要、毫无感情可言,交易完毕、后会无期。(只是千万做好安全措施、否则真掉得大了。)

一夜情起码是当时对上眼了、你情我愿一夜之后可能真的会纠缠啵、并且有可能发展为小三。

小三就不必说了,那真是婚姻生病了。不过就对付小三来说、大吵大闹直至离婚都是很LOW之举-在我看来、男人要有小三的话、心留不住老娘也不放人-让你永远三着去,才不会离婚便宜你呢!

所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换言之、钱买来的性关系根本就没什么关系。嘿嘿!她LG因嫖娼就被闹得自绝于人民了、实在是让人民看不上啊-嫖娼倒没什么、被抓才是丢人、为了这个去死更是让人民无语啊!

妹妹、不依不饶的时候还记不记得他在你生日时买给你的爱玛仕丝巾…

婚前擦亮眼、婚后请闭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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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un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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